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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产证如何署名 这是个要紧事

发表于2014-12-13

  双宿双栖、白头偕老是每一对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爱侣所共同期盼的,然而随着商品房价格一路飙升,高额的购房款让这个原本用来共同栖身的“安乐窝”成了摆在情侣面前的一道坎。首付、贷款、房屋产权归属等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,这样那样的不快,都会影响到新婚的喜悦。那么,在买婚房过程中,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,如何平衡各方的关系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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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出资买的房写谁的名字就属于谁?

小颖和陈亮准备结婚了,男友家人不久前买了新房,并付了首付款30万元。小颖高兴之余,又顾虑重重:购房合同上写的是陈亮和其父亲的名字,但是剩下的18万贷款却要婚后夫妻两人一起还。这房子到底是算谁的呢?

律师解答:

首先,小颖是否对房子享有权利,取决于该房是男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。根据法律,如果在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;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所以父母婚前还是婚后出资对于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是很大的。根据小颖的描述,该婚房父母出资的部分及其以后升值部分应为陈亮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为陈亮所有。

其次,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,结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按揭贷款,如果婚前产权已经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,则离婚时法院会认定归购买婚房的一方所有,但需要付给另一方按揭款的一半以及这部分的房屋增值款。小颖和男友共同偿还的18万贷款及相应的升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,若离婚可依法分割。

“准夫妻”买房分手后,共同财产如何分割?


“准夫妻”共同买房应保留出资及还贷证据程先生与女友已经谈了5年恋爱,颇具眼光的两人三年前就一起贷款买了一处房产准备正式结婚用。不过,临近结婚,陈先生却另有新欢,想和女友分手,又担心共同购买的房产该如何分割。

律师解答:

“准夫妻”购房,房产证上不同的登记方案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,即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。因此“准夫妻”在购房前应该对不同的署名方式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个清醒的认识。

如果房产证署名两个人的姓名,以后“准夫妻”结婚的话,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,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。如果没有“借条”等其他证据,父母的出资被认定为是赠与夫妻两人的财产,归双方共有。但如果购房后,“准夫妻”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,而是分手的话,“准婚房”为双方的共有财产,如无特殊约定,则按各自出资比例(含还贷比例)进行分割,此种情况下,出资及还贷的相关证据应注意保存好。但对于父母出资,如果有相应的证据显示,父母出资是基于“准夫妻”双方结婚的目的,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,条件就是双方结婚,如果没有结婚,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。

房产赠送女友分手后能否要回?

45岁的张先生是某企业老板,去年年初,他将一套房当作生日礼物赠给了女友,并办理了过户登记,还到公证处就赠与协议进行了公证。未料,半年后华小姐提出分手,张先生能否要回原来那套房呢?

律师解答:

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,赠与即生效,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。张先生将房产赠与华小姐,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,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,后张先生以恋爱失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据,无法要回房屋。不过,如果张先生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“结婚时,该赠与合同即生效”的条件,也就是附条件赠与,那么,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。

小编说:通过上面三种情况,一旦出现情侣买房后财产纠纷时,不要盲目的做出财产分割决定。还有当个人的财产受到不公正的分配时,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解决。

 

发表于2014-12-13

有一对老两口,唯一的儿子已结婚,育有一女。男方父母打算全款买一二手房赠与儿子,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。问题是:儿子与媳妇关系紧张,男方父母担心一旦婚姻有变,老两口一生的积蓄损失一半,请问有无什么办法能避免离婚后房产损失?

发表于2014-12-13

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来达到以上目的。我国婚姻法规定,如果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,应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,不会因离婚而与另一方进行分割。

发表于2014-12-13

打算买房子了,但是房产证的署名问题不太清楚,向专业人士请教一下。 1.房子我父母出了大部分的钱,但是由于我目前还没有毕业,不能进行剩余的小部分的贷款,只能由我老公去贷款,房产证上是否一定要有我老公的名字?他的名字是否一定要排在第一位?(我即将毕业,贷款肯定是2人一起偿还的) 2.因为已经结婚,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?(即使能够写我一个人的名字) 3.房子能不能写我父母的名字?父母是外地户口,写他们的名字能否进行剩余款项的贷款呢? 有请专业人士给于回答。多谢 问题补充:我的户口是购房所在地的户口,老公的是居住证,父母是其他地方的户口。

发表于2014-12-13

你的问题有很多,虽然我不是专家,我说说我个人的看法和说法,1,可以用你的名字或你家人的名字或你爱人的名字,可是你们的房子在那里而你们的户口否在购买地呢?这些是房产交易的一个问题,要是都是房产地户口那当然用谁的都合适了,但是你想用你的或你家里人的这样决的心理塌实.那就用家人的这样对你们夫妻双方没有任何的干涉,要是用你的或他的那不关谁的多或少都会公共使用权的(明白)以后的还款和户名那就要看你怎么拿出你的本事来说服你的爱人了!!!非专业认识乱讲!!!路人!

发表于2014-12-13

房屋产权一般以产权登记为准,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从您所说的情况看,您的朋友说的有道理,您的理解也是正确的,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,可以证明该房屋属你们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你怕伤感情的话,建议您和您男朋友可以书面形式约定一下房屋产权的权属问题,也无所谓公证,尽管这个只能约束你们夫妻双方,但是也是婚姻法所允许的。

发表于2014-12-13

购房者通过交易,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,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产权证即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。

发表于2014-12-13

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,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。基于一物一权主义,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,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(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)只有一个所有权,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,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。

发表于2014-12-13

我买了一个二手房(其实房主还没有拿到房),我续了他的按揭30年,把他的购房合同和相关的手续都拿来了,又到公证处做了公证。现在我在续交他的按揭。这样安全了吗?
现在房产证在哪里?我如果现在一次性付清房款,房产证拿来后,过户费和以前的房产证的办理费用是多少?我要付双份钱吗?
高手指点一下,重谢。。。

发表于2014-12-13

什么意思08年买的,还没有产权证?
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公证是做的赠予吗?还是公证了他要把房子送给你?
你拿了他的合同和相关资料也没用,人家业主可以挂失的。所以必须通过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取得了产权证才合法。
至于办理产权费用,他的应该他出,也就是契税、公维等,你再过户时还要交契税,不过公维就不用再交了。还有可能产生营业税。五年以上没有。不过要以契税交费时间或产权证时间之一做为时限判定。
 
关于土地证,问一下国土局,各区都是不一样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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