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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当我知道了“短命建筑” 更深知房奴的悲哀

发表于2015-03-17

今天了解了“短命建筑”热词,突然间就觉着我们这些个“房奴”稍有些悲哀。。拼死拼活的攒


下首付,好不容易工作稳定,还着贷款,等我们真的意识到的房子真正属于我们的时候,我们才知道,房子的寿命也就快到了尽头了。。。





目前,我国建筑在‘幼年’或‘青壮年’即‘早逝’的短命现象突出,严重影响百姓的幸福感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民建宁夏区委会主委孙贵宝建议,以严苛的监督问责制度遏制建筑“短命”。


短命建筑除设计和施工质量原因外,“短命”建筑更常见的是源自短视规划、问责不力。





委员代表孙贵宝发言:


应多措并举延长我国建筑物寿命,以“可持续发展”作为定义好建筑的标准。其中,建立严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至关重要,政府权威部门应监管与评估建筑质量与寿命,开发商卖房找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做责任担保,房产商要买建筑质量与寿命保险,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,不到法定寿命最终应按规定做担保赔偿。





其实吧,拆了建,建了拆,这种“破坏式建设”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在加快建设过程中难以跳出的怪圈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计,目前我国每年新建的建筑物面积达20亿平方米,是世界上新建建筑总量最大的国家,消耗了全球最多的钢材与水泥,与之相对应的是,我国每年也产生出4亿吨的建筑垃圾,同样居全球第一。





这样拆拆建建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。可问题是,我们还没来得及真正意义上轻松的享受自己空间的美好,它就已经是到了“暮年”的时候,真是不得不让我们“房奴”感概啊!


发表于2015-03-17

谁也不想当房奴  想想就好痛苦啊

发表于2015-03-17

一起交流!楼主给咱们提供机会了

发表于2015-03-17

房奴很辛苦  买房一下回到解放前

发表于2015-03-17

尼玛..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租房子不买房子

发表于2015-03-17

没问题,支持一下

发表于2015-03-17

不拆哪有新的啊

发表于2015-03-17

那谁也禁不住这么拆啊

发表于2015-03-17

真的很悲哀啊! 房价止跌了吧

发表于2015-03-17

当我知道了“短命建筑”   真不想买房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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