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红木家具的特点

发表于2014-12-29
一、红木成套家具 有厨、柜、桌等成套红木家具。除顶板、底板等可采用非红木材料外,其它部件均应采用红木材料。其它如床、沙发等家具除骨架用硬木代替外,其它均应采用红木材料制成。至于椅、橙、茶几等都应采用红木材料制作。
二、红木面家具 其外观面的门板、台面、橙面、沙发面及旁面,床头面,外露的框、档、脚线、装饰线、顶盖、脚盘等均应采用红木材料。不外露的木质部件可采用木材代替。
三、红木贴面家具 其框架,板面及外露部分用红木贴面制作。但这种红木贴面家具目前家具市场并不多见。

上一页|1|
/1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