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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【买房须知】为什么要“南北通透”究竟有什么好处?

发表于2016-04-20
标签:房间 房子 市场 买房须知 南北通透 

现在市场流行的就是“南北通透”的房子,可是很多人却不明白“南北通透”到底是什么意思?

    所谓南北通透户型就是客厅朝南的情况下,南北都有正对着的窗户,能够限度进行空气对流。那么,究竟南北通透的房子有什么好处呢?

是市场主流

就房屋设计来说,很难保证全部房间都朝南,(当然了市场上还有一种更好的全南户型,但是数量不多),南北房有缺点了,开放商自然绞尽脑汁用“通透”来弥补房间照不到太阳的缺点。可以这么说,目前市场上还算不错的户型,十有八九都是南北通透房,大家可以放心购买。

私密性更强

南北通透的房子有利于保护住房业主的私密性。就拿小两居来说吧,一个房间在南边,一个房间在北边,各有各的生活环境,互不打扰。还有的户主买了一南二北,或者一北二南的房子,小夫妻偏安一隅。就算三代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,也能保证各自有生活空间。

发表于2016-0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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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6-04-20

《解释》第13条第1款规定:“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,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,应予支持。”

发表于2016-04-20

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,又不完全属于保修的一般质量问题,而是介于两种情形之间的情形,其中“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”如何理解和把握,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,应该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。因此,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提出索赔请求时更要慎之又慎。是否属于“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”的情况,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

发表于2016-04-20

1、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,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,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,并可要求赔偿损失。

发表于2016-04-20

2、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因素,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,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。

发表于2016-04-20

3、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,无法正常使用,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,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,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。

发表于2016-04-20

在保修期内,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,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。

发表于2016-04-20

《解释》第13条第2款规定: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,在保修期内,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;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,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。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

发表于2016-04-20

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。所谓一般质量问题,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、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,包括屋顶、墙壁漏水、渗水问题,室内地坪空鼓、开裂、起沙问题,墙皮、面砖、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,厕所、厨房、盥洗室、阳台地面泛水、积水、漏水问题,电线漏电、灯具坠落、管道堵塞、暖气不热问题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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