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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三部委发文再遏房价:开发商拖延开竣工将禁拿地

发表于2010-10-29
昨天,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》,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监察部要求
发表于2010-10-29
各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、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、拖延开竣工时间、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
发表于2010-10-29
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。 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要暂停其新购置土地。
发表于2010-10-29
三部委要求,各地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《通知》的实施细则。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,要按照近日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《通知》的要求,调整完善相关政策。
发表于2010-10-29
房价过高、上涨过快、供应紧张的城市,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。同时,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。
发表于2010-10-29
对政策落实不到位、工作不得力的,要进行约谈,直至追究责任。
发表于2010-10-29
三部委要求,各地要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,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。
发表于2010-10-29
严格住房用地供应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管理,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,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。
发表于2010-10-29
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,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。为此,各地要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,加快建设进度,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,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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