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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盘点被赶出豪宅的女明星(组图)

发表于2010-09-10

提要: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离婚争女官司,近日在台北地方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,双方当事人都出庭,并签字离婚。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离婚争女官司,近日在台北地方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,双方当事人都出庭,并签字离婚。



发表于2010-09-10
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离婚争女官司,近日在台北地方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,双方当事人都出庭,并签字离婚。孙家在上海购买的房产将归属于孙家,至于孙家给贾静雯的500万新台币聘金,及孙志浩提出的“夫妻剩余财产分配”的2600万新台币,贾静雯都不需要支付。

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离婚争女官司,近日在台北地方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,双方当事人都出庭,并签字离婚。



发表于2010-09-10
孙家在上海购买的房产将归属于孙家,至于孙家给贾静雯的500万新台币聘金,及孙志浩提出的“夫妻剩余财产分配”的2600万新台币,贾静雯都不需要支付。庭审仍以离婚案为开庭重点,根据双方律师透露,对于财产部分,双方都是相当干脆。至于女儿“梧桐妹”的监护权部分,须等双方的访视报告呈交法院后,再由法官决定是否开庭。据悉,贾静雯、孙志浩两人为了争取“梧桐妹”的监护权,上个月分别帮女儿庆生,以期在法官面前能获得良好的印象。据透露,贾静雯和孙志浩两人在法庭上当场大吵。步出法庭时,贾静雯眼眶泛红(上图),孙志浩则是表情严肃,两人对媒体的询问都未发表任何意见。
发表于2010-09-10


1978年,港姐冠军朱玲玲与霍震霆携手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。因为霍震霆是富豪霍英东之子,又比朱玲玲年长14岁,这段婚姻在全港引起了轰动。以世俗的眼光来看,朱玲玲是这场豪门婚姻里的赢家,和到手的荣华富贵相比,她“牺牲”的演艺生涯实在不值一提。

发表于2010-09-10


可惜冷暖自知,霍氏家族的家规非常严格,不允许家里的女人抛头露面,所以朱玲玲除了尽心尽力照顾3个孩子以外,一直没有外出工作,也不能过问丈夫在外面的行踪。2001年,朱玲玲无法再忍受丈夫的花心和豪门里的寂寞,毅然搬出了霍家大宅。但每逢丈夫要她出席“隆重盛事”,她仍会义不容辞地与他“恩爱出场”,力证全家关系良好。最后,朱玲玲与霍震霆正式离婚,长期有名无实的婚姻终于结束了。

发表于2010-09-10


 
 
亚姐出身的伍咏薇在1990年12月与比她年长30岁的前夫翁江培匆匆结婚,翁江培是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财产丰厚。但在他们新婚燕尔的13天后,翁江培因心肌梗塞病逝。新媳妇伍咏薇一下子成了遗孀,她那年才21岁。翁江培的猝死留下了将近1.7亿港元遗产。不要以为伍咏薇13天婚姻就可以分到财产有多么幸运,因翁氏当时是在内地逝世,所以领取遗产手续一拖再拖。直到2000年,伍咏薇才领到遗产中的900万。同时这位1989年的“最上镜亚姐”更背上了“克夫”的骂名,负面消息不断,她为此一度一蹶不振,沉迷玩乐。直到直到后来认识现任丈夫练海棠这才重展笑颜。
发表于2010-09-10


但没过几天,王国旌就本性显露,终日在外花天酒地。他甚至说:随便在大街上抓一个都比关之琳强,足见其人之无情无义。半年之后,关之琳与王国旌离婚。尽管关之琳常说:现在她连王国旌长什么样都忘记了,但20岁嫁人,20岁离婚,这对一个女人而言,肯定终生难忘。

发表于2010-09-10


十年前的经典喜剧《家有仙妻》,让内地观众认识了漂亮高雅的戈伟如。在电视剧中,她泼辣强势,但在现实生活中,却也是一个忍气吞声的软弱女子。当初她嫁给富豪老公林志隆之后,从荧幕上光鲜亮丽的女主角,摇身一变成为豪门少奶奶。除了角色变换,生活习惯也180度大转变。林家排场十足,身为少奶奶的戈伟如经常要参加一些家族交际、商场上的应酬。此外,豪门规矩多,就连在家用餐,她都得换上正式的套装。而且她家里事无巨细凡事必报。尽管对离婚的真正原因戈伟如讳莫如深,但从个中的生活细节中大家也不难猜出一二。

发表于2010-09-10


1983年杨紫琼荣获了“马来西亚小姐”称号,在那次比赛中她认识了香港富豪潘迪生,两人一见钟情。潘迪生随即带杨紫琼进入香港的演艺圈,并借助自己的德宝电影公司,将她包装成“首席打女”,《皇家师姐》系列更令杨紫琼名噪一时。1988年,杨紫琼正当红时与潘迪生结婚。婚后全面息影,开始当一名真正的少奶奶。但王子与公主幸福的故事并没有发展下去,性格的原因导致他们3年后以离婚收场。离婚后的杨紫琼继续“打女”生涯,甚至打进好莱坞,成为国际巨星。她与富豪确实也很有缘,几任男友都身家不菲。杨紫琼至今认为还是前夫潘迪生最好,可惜往事已不可追。

发表于2010-09-10


台湾女星谢玲玲嫁到香江林家多年,儿女成群,相夫教子,早就淡出大家的视线。只可惜老公林建岳是出了名的“花花太岁”,和众多明星传出绯闻,最有名的就是和王祖贤的那一段,让“小倩”为千夫所指的“狐狸精”。难得的是,谢玲玲面临一个接一个“第三者”逼宫,还能守着儿女、忍辱负重。最后虽然有婆婆撑腰,却依然无奈离婚。作为林家的媳妇,谢玲玲应该是成功的。离婚后,公婆力挺她,据说给她的赡养费高达四亿港币,比几乎同期离婚的英国黛安娜王妃还多。虽然这位富婆公开表示感谢林建岳给她重生的机会,离婚后的她活得更开心。但公公林百欣去世,她依然以“儿媳妇”身份床前尽孝。如此看来,谢玲玲与林家还真是余情难断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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