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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这是在娱乐大众吗?

发表于2013-07-10

广州公安机关接到一宗离奇的案件:林先生养的一只杂种公狗与小区内一只纯种母狗交配后,母狗的主人:“纯种母狗是科研用途,价值百万,必须保持‘处女’之身,所以得索赔。”林先生:“大家都没给狗拴绳,狗自己在那玩,谁勾引谁还不知道呢。”

而且还要索赔10万。。。10万!万!。。

 

发表于2013-07-10

泪目。。。这得多厚的脸皮啊。。。

发表于2013-07-15

不是 我就是想知道 这个怎么证明这是个处女狗。。。

发表于2013-07-17

娱乐至上 笑一笑过去好了 千万不敢当真啊 当真这社会就没法直视了。。

发表于2013-07-19

楼上说的真心犀利!

发表于2013-07-22

这个社会真闹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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